※ (售后服务认证和品牌认证)中国诚信交易网 » 售后服务认证 » 行业预警 |
|
为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及信息披露行为,提高上市公司年度报告信息披露的有效性和针对性,中国证监会日前起草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1年修订)(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据中国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此次修订的年报准则只适用于主板、中小板上市公司。本次修订对2007年版的年报准则做了全面的补充、删减、调整、完善,几乎涉及到了原准则的全部条文。
有关负责人称,本次修订特色可以概括为‘一增一减’:‘增’是指年报全文内容更丰富、结构更合理、措辞更严谨;‘减’是指参考季报准则的内容、格式,对指定报刊披露的年报摘要进行重大调整,极大简化。
首先,加大了非财务信息披露,突出了公司治理要求。
其次,为落实企业内控规范体系建设的要求,将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作为专门一节设置。
再次,增加了市场关注焦点的披露。
最后,参考季报的内容与格式,大幅缩减年报摘要内容。与原条文相比,经修订的年报摘要正文极大简化,仅保留了“重要提示、公司基本情况、董事会报告及财务报告”共计四节的部分内容,适应了投资者关于提高年报信息可读性和有效性的要求,降低了公司的报纸披露成本。
(证券日报)
上一主题:税费减免将大力支持中小企业 |
下一主题:罗强、马华:安全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 |
联合主办:
|
全国商品售后服务评价委员会 | 通讯地址: | 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45号(100801) |
全国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评价活动组织委员会 | 联系电话: | 010-66094340 | |
全国商品顾客满意度测评活动办公室 | 66094341 | ||
中国策划评价活动组织委员会 | 传真地址: | 010-66094300 | |
五洲创意机构 | 法律顾问: | 罗爱民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