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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成立以来的60年间,四川省劳动保障事业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特别是进入新世纪以后,市场导向就业机制基本形成,积极就业政策日趋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不断健全。一个统筹城乡、服务城乡居民的劳动保障制度体系日渐完善。
就业规模不断扩大
就业局势保持稳定
60年来,全省经济快速发展不断拉动就业增长,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通过经济结构、产业结构的调整,就业规模不断扩大,就业结构不断优化。城乡就业人员总量从1952年的2028万人增加到2008年的4740万人,增加了2712万人,增长幅度达134%。就业结构不断优化,三大产业间的就业构成从1952年的86.5:4.4:9.1调整为2008年47.9:22.5:29.6;城镇登记失业率得到有效控制,多数年份都保持在4.5 %左右。即使在2008年汶川特大地震和国际金融危机的双重影响下,我省城镇登记失业率也仅上升为4.57%。
作为人口资源大省,改革开放以来,劳务输出成为消化农村庞大劳动力资源的重要途径。2008年,全省农村劳动力转移输出达到2000万,劳务收入超过1000亿元。
2002年至今,全省结合实际制定不断建立健全促进就业的各项制度、政策和措施,全面落实《就业促进法》,国家和四川省各级政府对就业的投入逐年增大,2006年至今累计投入近60亿元,为全面落实积极的就业促进政策提供了有力保障。
全省覆盖城乡的包括职业介绍服务、就业培训、就业援助和失业保险等四项内容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就业服务体系已经建立,以劳动部门职业培训机构为龙头、行业企业为骨干、社会培训机构为辅翼的职业培训网络已经形成。2008年,全省实现城镇新增就业63.5万人;下岗失业人员和失地无业农民再就业33.1万人,其中就业困难对象再就业10.9万人,帮助4.9万户零就业家庭每户至少1人实现就业;共组织27.2万名下岗失业人员和失地无业农民参加再就业培训,创业培训5.4万人,组织农民工培训239万人,劳动预备制培训7.9万人。1988年,全省开始面向社会开展职工技术等级考核,至今全省共考核鉴定350余万人次,有300余万人取得了职业资格证书。
“5.12”汶川特大地震对四川全省就业工作带来巨大冲击,灾区城镇新增失业人员37.2万人,失去耕地、林地等生产资料,因灾无法返回原居住地的农业劳动者达115万人。按照中央全面做好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的统一部署,四川把解决灾区就业问题作为安置群众的重要任务,通过大力开展就业援助和实施就业社保特殊政策,灾区巨大的就业压力得到有效缓解。截至今年6月,因灾失业人员的重新就业率达到95%以上。
应对金融危机冲击,通过“五缓四降三补贴两协商”等积极措施,鼓励企业不裁员或尽量少裁员,以稳定用工岗位、稳定就业局势。截至8月底,缓缴保险费33.2亿元,减收保险费10亿元。
社保制度覆盖范围扩大
待遇水平稳步提高
在养老保险方面。1986年全省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全面展开;1992年全民所有制企业职工退休费用实行省级统筹;1998年正式建立了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新型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2005年以来,全省逐步统一了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缴费比例和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和统筹项目和养老金调整政策。进入新世纪后,养老保险覆盖范围持续扩大。目前,养老保险已覆盖包括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职工以及灵活就业人员在内的人群,以及部分农村人口。2008年底,全省参加养老保险人数达到1017.9万人。1986年养老保险基金年度征收总额仅为0.55亿元, 2008年达到424.7亿元,增长771.2倍。
全省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离退休人员已由1986年的4.88万人增至2008年底的306.7万人,增长61.8倍;年度基本养老金发放总额由1986年的1.55亿元增至2008年的314.77亿元,增长202倍,按时足额发放率和社会化发放率持续保持100%。养老保险待遇不断提高,2009年全省企业离退休人员人均月基本养老金达到1115元,较1986年的142元提高973元,增长6.9倍。
医疗保险方面。1978年到2000年,四川省企业、机关事业单位一直沿袭建国初建立的公费医疗福利制度,2000年四川省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全面启动,2001年实现了职工医疗保险制度的全覆盖,并逐步把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困难企业职工和退休人员、失地农民等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2007年,四川省开始进行城镇居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试点,截至目前,试点市达到13个,覆盖城镇居民640.2万人。到今年底,21个市州将全面启动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覆盖80%的城镇居民。截至2008年底,全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三个制度共覆盖7558.5万人,占到全省总人口的86.6%。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征缴从2001年16.1亿元,增加到2008年的129.3亿元,7年内增长了7倍。2008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医疗费用的报销总比例接近80%;城镇居民医保平均报销比例达到59.4%。
失业保险方面。1986年四川国营企业职工待业保险工作开始起步。到2008年末,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到了436.9万人,征收的失业保险费从2000年的5.47亿元,增加到2008年的18.9亿元。
工伤保险方与生育保险也取得了很大的进步。
劳动制度改革不断深化
劳动者权益得到维护
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劳动制度改革取得明显成效。20世纪80年代中期,四川作为国营企业试行劳动合同制的试点省,开始在企业招工领域实施改革,国营企业新招收工人实行劳动合同制。2008年《劳动合同法》实施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进一步规范,截至2008年底,全省统计范围内企业职工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为94%。职工工资快速增长,实现了由高度统一的工资制度向符合企业特点的工资收入分配制度的转变,初步形成了“市场调节为主、企业自主分配、职工民主参与、政府监控指导”的企业收入分配格局,到2008年底,全省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达到23753元,较1978年的590元增长了49.3倍,年均增长13.1%。集体合同制度、劳动关系协调制度、工时制度、休息休假制度等方面的改革措施也在稳步完善。
1987年以来,全省逐步确立和完善了以协商、调解、仲裁、诉讼为主要环节的劳动争议处理制度。目前,全省已建立劳动争议仲裁院13个,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1.7万个,区域性调解委员会688个。1995年至2008年全省各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案件9.4万余件,结案率达97%以上。劳动保障监察维权力度不断加大。《劳动法》颁布以来,全省各级劳动监察机构共主动检查用人单位52.1万户(次),督促用人单位补签劳动合同387.3万人/份,为劳动者追发工资待遇累计达16.9亿元;督促用人单位补缴社会保险费达20.5亿元。依法受理查处劳动保障违法案件12.8万件,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整改11.1万件。劳动保障公共服务队伍不断壮大。2008年,全省共有公共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机构7750个,从业人员2.1万人。“三级机构、四级网络”的全省劳动保障公共服务体系正在逐步形成,确保了广大群众及时、便捷地享受到就业和社会保障各项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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